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人事代理-办事指南
 
《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发放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8/10/27 9:23:37 阅读次数:800
申报材料:
1、填写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审批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破产企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证明;
3、除国有、集体以外其它类型企业的失业人员提供享受低保证明印或零就业家庭证明。
办理程序:区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市局就业处审批;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市政府1号搂6楼,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电话:86689137
  最新政策
 
 
 
  联系我们
河北新冀人力集团
医保咨询:0311-86999060
养老咨询:0311-86999060
档案咨询:0311-86999056
职称咨询:0311-86999052
项目咨询:0311-86999056
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中国盒子
商务楼A座5层

 

 
 
客服电话:400-609-2869
投诉建议:0311-86999056
集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
中国盒子大厦A座5层
服务项目  
人事代理
灵活用工
人力资源外包
职称评定
人才招聘
代理记账
工商服务
人力资源咨询
特色项目
劳务派遣
企业大学
学历提升
资质代办
建工档案
       
Copyright(C) 2005 - 2010 hebxj.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新冀人才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9440号-1
未经hebxj.cn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招聘信息及相关内容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3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