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就业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以高效、优质服务为宗旨,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应对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全力做好各项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主要预期工作目标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年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29.5万个,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0.8万人;全市完成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30万人次;社区就业经济实体和劳服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及各类闲散人员6700人,新发展服务型、商贸型和劳服企业60家,新开发社区就业经济网点400个,新创建城镇充分就业社区100个,24个县(市)、区新创建农村充分就业社区300个,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0”;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培训2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0万人,创业培训0.35万人;全市小额担保贷款放贷达到7000万元。 一、关于“三个基础”建设工作 1、建立健全农村(街道)劳动保障信息工作服务平台(各县(市)、区今年6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各县、市、区今年11月底前完成)。 3、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职业介绍服务平台(各县、市、、区今年年底前完成)。 二、关于就业创业培训指导服务工作 1、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建设,提高创业培训的合格率。 2、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指导服务水平,提升创业指导的成功率。 3、搞好创业项目征集推介活动,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广泛收集创业需求信息,开发创业项目,不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览、洽谈和推介会,进行创业项目推介。 4、按照“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大力开展就业前培训和再就业技能培训。 5、进一步完善培训监管机制,抓好阳光工程培训。按照国家和省阳光办制定的关于基地、资金、培训工作的监管办法,抓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确保完成2009年我市下达各县(市)、区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 三、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工作 1、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2、健全发展校企联盟,搭建院校人力资源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重点掌握驻石各职业教育院校和技工学校的技能人才的相关情况及企业的各类用工信息。 3、组织实施网上招聘活动,拓展招聘空间。 4、加强县级人力资源市场的基础功能建设,力争今年完成全市县级市场建设的工作任务。 四、关于失业保险工作 1、继续抓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确保完成当年下达的基金审核和失业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特别是重点抓好事业单位的扩面工作,力争使失业保险覆盖面达到95%以上。 2、加大失业保险稽核力度,积极与劳动监察、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对参保单位进行联合稽核。 3、进一步搞好《河北省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暂行办法》(冀劳社〔2007〕54号)和《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冀劳社〔2007〕55号)的宣传和实施工作。重点做好省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9〕14号)和《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传〔2009〕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4、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1、抓好农村就业示范县和行唐、平山县国际劳工农村就业促进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2、巩固京、津老输出基地,拓展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务输出基地,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劳务信息,促进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 3、推广返乡创业典型,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4、认真组织“春风行动”活动周,为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岗位;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排忧解难,帮助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六、关于社区就业工作 1、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和拆迁拆违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逐步建立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2、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 3、继续推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向农村延伸,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拓宽社区就业渠道。 4、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劳服企业参与大厂改制,利用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的政策,引导民营、私营、个体等各种所有制企业纳入劳服企业统筹管理,扩大队伍和经济实力。 七、关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重点加大对密集型小企业创业贷款的扶持力度,增加享受户数和贷款规模。特别是至今尚未启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县(市),务必在5月30日前完成启动实施工作,已启动的县(市)、区,按照石劳社[2007]195号及财金[2008]100号和银发[2008]238号文件精神,规范收放贷程序,确保放的出,收的回,确保完成今年市局下达的放贷任务,确保新放贷款回收率达到 98%以上。同时,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收缴力度,要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全力清欠,确保这项工作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2009年的放贷任务为: 新华区:400万元、桥西区500万元、裕华区500万元、桥东区:500万元、长安区:600万元、高新区:100万元、矿区:200万元;平山县、辛集市各200万元;鹿泉市、行唐县、正定县、藁城市、晋州市、赵县、赞皇县等7个县(市)各100万元;其他8个县(市)各50万元。 八、关于就业宣传工作 今年的就业宣传工作有三大版块:一是继续做好石家庄劳动就业服务网站的运行与发布;二是下大力与燕赵晚报共同办好“就业·创业”专版;三是围绕就业中心工作及各专项活动,准确、及时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就业局的一把手都要定期亲自过问就业宣传工作,并提倡带头动手撰写稿件,及时将各地的就业工作动态宣传出去。 (二)建立组织。各县(市)、区就业局都要有专兼职宣传报道员,每月初将本地宣传重点上报市就业局办公室。 (三)提高稿件数量和质量。按照年初制定的《关于实行就业宣传责任制的规定》:各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每月投稿数量不得少于三篇,市局业务处(中心)每月投稿数量不得少于两篇,并要有稿件见报。市就业局将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小评,一年一大评,把宣传报道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累积分第一名的获“石家庄市劳动就业宣传流动奖杯”,累积分名列前十名的当选年度“劳动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累积分名列后五位的取消年终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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