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新冀人才网
>
人事代理-最新公告
> 正文
原石家庄市城区农保所并入市社保局
时间:2009年5月13日 作者:
经上级批准,自2009年4月1日起,原石家庄市城区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正式并入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农村养老保险处。其职能:一、负责各县(市)、区上划农保基金的管理工作。二、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培训、信息统计工作。三、负责初步审核各县(市)、区申请使用调剂金工作。四、负责市内五区农村养老保险的征收、发放及日常工作。五、负责市内五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的审核、办理,养老保险费的筹集,养老金的支付,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等工作。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
关闭
上一篇:
我国社会保险现状法律体系及缴费监管途经
下一篇:
关于职称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的通知